行政通知

关于公示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形式审核结果的通知

作者:滨海新区 点击次数:77 发布时间:2022-03-3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各市农业农村局(不含大连)、沈抚示范区产业发展局,相关农机生产企业:

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我厅组织专家组对辽宁省2022年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进行了第一批形式审核,共计审核产品5300个,其中,审核通过产品4657个(附件1),通过审核但需限时现场演示评价94个(附件2),未通过审核产品549个(附件3),现将形式审核结果产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PDF格式)发送至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农机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应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注明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须加盖公章)。

审核结果为通过审核但需限时现场演示评价的产品,综合考虑疫情防控、机具作业时令等因素,相关农机生产企业在公示期内先行作出书面承诺(附件4),并按要求和时限提供现场演示评价报告(附件5)。公示期内未提出书面承诺的,视为主动放弃补贴资格。做出书面承诺但未履行承诺内容或现场演示评价未通过的,将撤销相关产品补贴资格,并由企业承担由此引起法律及经济后果。

现场演示评价时限及要求:高性能免耕播种机于2022年6月30日前;青饲料收获机于2022年9月30日前;打(压)捆机于2022年10月30日前由生产企业对照《关于修订2021-2023年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各类范围及补贴额一览表的通知》(辽农办机发〔2022〕39号)相关档次“基本配置与参数”要求自行组织现场演示评价,并向我厅提交现场演示评价报告,逾期未提交的,给予封闭处理。现场演示评价报告应由机具使用地农机化推广、鉴定、研究机构相关专家做出。现场演示评价专家应具备农机化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称,人数一般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我厅将对现场演示评价产品实行重点监管,视情况进行抽查核验。

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投档产品,具体原因为销售价格未填报、承诺书不符合规定、铭牌图片不准确、参数填报不完整的可重新投档;其它原因不通过的投档产品将视具体投档违规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史祝男     联系电话:024-23448700

电子邮箱:lnsnjj@sina.com

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形式审核通过但需限时现场演示评价产品汇总表.xls

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投档产品限时现场演示评价承诺书.doc

辽宁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现场演示评价表及报告样式.docx

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形式审核未通过产品汇总表.xls

辽宁省2022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投档形式审核通过产品汇总表.xls